摘要

<正>京教学[2018]2号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结合北京地区实际,现将规范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或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身份信息有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