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是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勾勒出的城镇化建设新图景。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县城,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能够满足县城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适宜人们居住生活和从事经济活动的良性社会生态体。活力县城的主要表现形态是经济活力和社会活力,经济活则人民有干劲,社会活则生活有奔头;宜居宜业就是宜居住、好就业,居民生活幸福而充实,安居乐业、如登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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