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陷入了风险社会,人的生命正在遭受威胁,而且这种威胁与日俱增。特别是一些危机事件的降临,往往会使人的生命陷入直接的危险之中,甚至在资源"挤兑"的情况下出现对人的生命进行选择的状况。这种情况引发了人们对人的生命的再度关注,也围绕着人的生命价值问题展开了各种各样的讨论。近代早期的文艺复兴运动发现了人,这是历史进步的一项伟大成果。在经历了启蒙运动中的理论证明后,人的生命价值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序位优先性得以确立。然而,在工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功利主义取得了话语权,也由于"工具"与"目的"的区分越来越明显,出现了舍勒所说的"价值颠覆"问题,"有用价值"取代了"生命价值"成为优位价值。在风险社会中,我们需要重申生命价值的优先性。但是,这种重申是建立在对个人主义超越的基础上的,即不再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去考虑利己还是利他的问题,而是把人的生命价值纳入社会生活以及社会治理的风险意识之中,作为人的共生共在的原则确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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