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港口岸1起餐饮企业未及时清理库存过期食品的案例

作者:王慧峰; 卢雯晶; 凌蔚佳
来源: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2016, 39(05): 369-370.
DOI:10.16408/j.1004-9770.2016.05.018

摘要

<正>1案例介绍2015年6月24日,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上海机场局")检验检疫人员对某餐饮企业A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于该企业职工食堂的厨房货架上查见腐竹1袋,生产日期为2015年月5日,保质期为3个月。监督记录描述该产品尚未开封,存放区域未查见待处理等标识。检验检疫人员现场责令A公司将该袋过期腐竹自行封存,不得擅自处理。2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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