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曾任山西晋城市交通局局长的李玉山,驰骋官场多年,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应结算给他人的工程款31万元占为己有;对工程未认真审核把关,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62.4万元;以多种理由索贿近620万元……53岁的李玉山,原本他还希望能在正处级的位置上,向前迈进一步。但结果因贪欲之心不灭,将自己送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