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指出,信息科技课程的性质是以数字形式表达的信息及其应用中的科学原理、思维方法、处理过程和工程实现,明晰了核心素养的内涵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方面。其中计算思维是学生解决问题中抽象、分解、建模、算法设计等思维活动,这些都是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心智活动或认知活动,是学生发展高阶思维的重要基础。因而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师在教学中要聚焦新课标创新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探究中逐层深化思维认知,实现高阶思维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