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拒绝作证权是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证据规则,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也普遍有相似的证据制度。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及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均表明拒绝作证制度有其正当性、合理性,我国对此方面的立法一直徘徊不前,建立中国特色的拒绝作证制度对完善现行刑事法律法规有积极意义。

  • 单位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