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1995—2017的时间序列数据,分析了财政支农、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农产品价格指数和农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在长期内,财政支农、农业技术和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可支配收入都有着稳定的均衡作用,财政支农、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和农民收入呈稳定的正相关性,而农产品价格和农民可支配收入呈现出短期的负相关性。其中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最大,依托农业技术进步来提高农民收入是长久的办法,由于农业市场周期等原因,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损益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