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节能减排办[2018]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能源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省金融工作局、省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心、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