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数字技术进步而兴起的网络短视频已打破了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二元模式界限。二次创作短视频作为短视频的重要类型,在数量日益增长的同时,也因创作过程对原作品的利用和传播而与著作权人产生了权利冲突;而且由于二次创作短视频在分类上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对其规制缺乏针对性,进而加深了视频创作者与著作权人的矛盾。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相关创造者著作权受损,更给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健康发展带来较大阻碍。只有对二次创作短视频的独创性加以分析,依据创新程度厘定其类别并设置相应的侵权规制路径,才能使著作权得到充分行使的同时,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文化活动的正当权利,形成新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