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是香港回归20周年,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香港与内地证券市场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日益增加和深入,如何建立高效且可行的证券监管合作体制已成为新时期两地证券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从历史发展看,两地监管合作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包括香港回归前的早期合作,香港回归后的过渡时期,《CEPA协议》实施后的证券监管合作,和"沪港通"之后的监管合作。虽然两地金融市场高速融合,已颇具"一国"属性,但监管体系却更多体现出"两制"的特征,导致目前两地证券监管合作中存在不少难点与盲区,合作机制较为抽象化,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与操作指引等。两地监管者应当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利用"一国两制"的制度资源,建立更为密切的监管合作机制,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