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争端解决机制缺乏对举证责任的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实践中大量运用自由裁量权,针对个案在争端当事双方间将举证责任酌情进行分配,表现出极大的不可预见性和不稳定性,同时也给争端当事方很大的争辩余地。于是,举证责任便成为争论的焦点。笔者拟从各大法系关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定义出发,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希望能对我国在处理WTO争端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