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近年来我国各地社会治理实践,从项目制的视角解释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和实践逻辑。研究发现社会治理创新的项目制模式具有目标的有限性、组织的灵活性、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周期短和"发包—抓包"的制度链接等特征;其实践逻辑包括:既突破了政府、社会及市场的边界,推动政府从经济企业家到社会企业家的身份转型,又将"一刀切"的制度规范转化为本地化、多样化的创新实践,实现了跨部门协同治理。尽管如此,项目制在社会治理创新中也存在着社会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地方政府的寻租腐败、政府的碎片化治理行为、项目制供给"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因此,唯有合理配置项目资源、建立有限政府、实行整体性治理以及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和方法,才能提高社会治理创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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