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法律制度由不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组成。高等教育评估确立了法律地位,评估行为实现了法制化,评估实践活动具备了法治保障,但也存在着评估法律规范调整滞后、评估法律制度缺乏统筹考量等问题。进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估法律发展面临着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等制度变革宏观环境。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估法在总体审视评估制度全面深化改革、评估立法可行性和联动性等方面基础上,进而从基本定位和关键性规范探讨其转向调整。高等教育评估法的基本定位要考虑评估法律关系多元化、评估法律位阶提升、政府评估权限规制等方面;关键性规范包括解决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权力来源、建立评估认可制度和创设评估救济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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