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作者:徐梓沐
来源:农村电工, 2022, 30(12): 3.
DOI:10.16642/j.cnki.ncdg.2022.12.051

摘要

<正>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浙江达成全社会生态共建,绿色低碳发展成果由全社会共享、成本由全社会共担的能源电力发展共识。《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创新规定了新能源发展的激励机制,明确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厂房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允许其发电量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建筑能耗量或者工业企业用能总量。《条例》补充了危害电力设施的禁止性行为,并对密集输电通道的保护作出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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