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将平台生态纳入合作制加以研究,认为一度被私人资本带偏的定位并不是平台本身应有的定位。平台生态具有公私双重属性这一“第三部门”典型特征,本质上属于生态合作制。平台生态具有对数字外部性进行市场化补偿的动力机制,对公私是利益中性的。本文通过“古典—新古典”综合均衡模型,定量划分出平台企业收益中应由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部分和应该归属公共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将平台方从私人企业中划分出来、归位社会企业的定量标准是从超额利润中剥离的租金盈余。对平台进行治理,不应将平台与私人资本画等号加以限制,而应引导平台向社会企业方向定位,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应发挥平台治理作用,使其成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建议将发挥市场、政府两种作用,调整为发挥市场、平台、政府三种作用,使治理的支撑结构变得更加稳定。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