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应突破当前人才培养的壁垒和障碍,将协同育人的理念引入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结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从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定位、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区域性法律职业集团的构建等路径上探索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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