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朝先生《"叶公好龙"故事的编创者再探》一文认为故事的创作者应是子张,而庄子或刘向是编辑整理者。此结论尚有待考证,并对其研究综述、论证依据、论证方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商榷意见,提出"作者考据式"研究不能过分疑古和艺术推演,应遵循王国维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注重史料和出土文献相互佐证,进而认为西汉刘向著"叶公好龙"故事当为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