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关洋税被视为经制外的新增税项,晚清政府开始有意将其纳入经制管理的轨道,但未能实行。在财权下移的背景下,洋税的"尽收尽解"使关税收支确数成为一个"未知领域",中央不得其详。分成扣款促成外籍税务司全面介入中国关税的征收,在关权受损的同时,也使清廷得以"以税司之报告,核监督之账目",基本解决了关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按税课之盈绌,坐扣经费之多寡"的经费提取原则,在将海关经费纳入正式经费系列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关税分配过程中存在的"激励不兼容"状况。晚清政府的汲取政策,特别是清末的财政摊派,导致分成制的破坏。分成制的运作显示了晚清中央政府企图加强财政集权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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