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平利用核能、发展商用核能早已成为我国核能发展的战略选择。然而一旦发生核事故,用于环境恢复和公众财产、健康损失赔偿的核事故第三方损害赔偿资金则相当可观。作为世界上核大国之一,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核事故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经济政策和制度,核能企业尚无完善的经济管理手段,缺乏有效的财务制度,难以规避未

  • 单位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