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犯分级是监狱行使刑罚权的重要前提,分级的准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监狱改造罪犯的最终效果。我国基层监狱对罪犯开展的分级管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既有模式弊端亦露端倪。在分级管理过程中,既缺乏专业分级机构的参与及后续动态效果的反馈,也缺乏针对性分级处遇的办法和标准。需要通过构建罪犯分级评估机制、设立罪犯分级评估指标数据库、完善罪犯分级动态反馈机制、划定罪犯分级处遇梯度量差等方式,弥补现有制度缺陷,促进监狱矫正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