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声乐教学属于客观训练方式,演唱能力则属于个体主观能力。因此可以基于辩证思维探索声乐教学与演唱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演唱能力的发展与提升。在声乐教学中,声乐教师能够教给学生的是各种演唱技巧,而无法教给学生艺术天赋与艺术感悟。对音乐艺术演唱者而言,真正决定其艺术成长高度的关键因素并非艺术技巧,而是艺术天赋与艺术感悟力。对大部分人来说,演唱技巧可以通过专门的声乐训练获得,但艺术感悟与艺术天赋却是无法通过训练方式获得的。艺术天赋既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后天的一种熏陶,它与技巧无关。声乐演唱技巧可以让天赋得到更好地发挥,而天赋可以让声乐的价值得到体现。

  • 单位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