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课题。简单来说,证明标准就是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一方对待证事实进行证明所要达到的真实程度,并由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组成。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多概括为排除合理怀疑,而大陆法系可用内心确信来概括。我国早期的立法以客观性标准为主,但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加入了"排除合理怀疑"的主观性表述,因此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也有了新的理解。文章认为修改后的证明标准也有进一步需要改进的内容,例如将量刑程序中的证明标准单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