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的规定,各机关单位编制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期限表》),以此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鉴定文书档案文件价值,确定档案文件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由于机构改革,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机关单位内部处室发生调整,原有的《期限表》暴露出一些问题,不符合机关单位内部现状,很难再成为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和文书档案划分保管期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