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宜行为"概念在斯多亚派的伦理学以及西方伦理思想史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依据斯多亚派的"自然"与"属己之爱"的概念,在广义上将"合宜行为"界定为"符合自然/本性的行为";其次,依据他们对善/恶、中性事物的界定,指出广义的合宜行为又可以区分为狭义的"合宜行为"与"完美行为/正确行为"。通过对合宜行为的讨论,斯多亚派反对在日常生活中将健康与财富等视为善或人生目的,同时也反对完全抛弃健康与财富等的犬儒作风,而是建议我们以一种宁静的态度对待世事无常,并在理性处理中性事物的过程中,追求美德的卓越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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