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行为人出于一个目的实施收售具有支付结算功能工具的行为,同时侵害多个法益,触犯数个罪名,其罪数类型属于实质的一罪,应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案号一审:(2020)闽0702刑初275号二审:(2021)闽07刑终128号【案情】公诉机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余文超、林秀霞、张小兰、荣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