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承秦制",从整体的律令法制来看,确为史实。"汉承楚风",从社会文化来看,汉初也确实如此。"秦制"与"楚风"如何形成新"汉制"?以往研究多未措意。不过,当下楚秦简册的不断出土给我们提供了历代所未见的战国秦楚至汉初的法律史料,让当代人认识到以往所不能知的真实历史细节,让我们现在可以从司法视角重新检讨"汉承秦制"的成说。现在可以认识到,汉初"法治"并不是秦的简单复制,而是基于汉初的现实情况有所修正,此种情形尤体现在司法方面。汉初与秦时恪守严格形式主义的"法治"有很大不同,其中最鲜明的特点是汉初司法有明显的相承自战国楚司法制度的痕迹,可见从法律继承的视角来看,汉初在司法上有"汉承楚制"的另一面。此点史实正是说明中国传统法"多源合一"的特征的可靠证据。"多元"而后又"归一"的法继承传统,正是中国传统法能历两千年而保持基本稳定的要素之一,也是思考中国传统法智慧的"当代贡献"可能性的视角之一,更是我们思考法律与文化之间、法律与社会之间互动的绝佳范例。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