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香港双语法例第32章《公司法》为语料,采用描写研究法对比分析香港法例中条件句引导词"if、where、in(the)case of、when"和"in the event of"的翻译,旨在区分这五个条件句引导词的不同用法和译法。此外,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笔者重点对比分析出现频率最高的"if"和"where"这两个条件句引导词的不同用法和译法,以便从事法律文本写作或翻译的人员能对这两个极为重要的常用词作出明确区分,并能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