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沿袭了前代的采选制,结合满洲八旗制度等实际,实施了选秀女制度。清代的选秀女由外八旗选秀女和内务府上三旗选秀女两个部分组成。两种选秀女选拔成分、范围、程序各不相同,从外八旗选拔秀女三年一次,由户部负责,用来充实后宫或为皇族子孙婚配;内务府从上三旗选拔的秀女,一年一次,用做宫中使役,两者选拔的范围、程序、身份、地位完全不同。清代选秀女是"首崇满洲"封建政治原则的具体体现,与八旗制度互为表里,凸显出"满洲"封建皇权统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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