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为答好林长制“必答题”和做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压轴题”,昌都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林长制改革,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居)4级林长,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的一些实践经验。对昌都市实践经验、存在的困扰进行具体罗列。同时,探析下一步如何围绕“六绿”指标任务开展林长制提升工作,以期为藏区其它地方林长制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