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文体”是指为了课程和教学目的而特意筛选并命名的一些基本文体类型。它通常指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所谓“三大文体”,其实在民国时期是包括“普通文、应用文、文艺文”的三类文体。在国外写作教学文体还有“文学/实用”二分法、基于教学的文体“三分”法,以及其他一些方案。有必要搞清教学文体划分的必要性,它与真实文体的关系,以及划分的基本依据。在分析讨论中外一些常见的语篇类型划分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基于功能文体学的“功能性写作教学文体”划分的新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