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莫言以“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为阵地进行文学创作,塑造出独具特色的文学王国,并以其特有的文学语言风格书写故乡的风土人情、地域文化与美学特征。《檀香刑》是莫言早期历时五年完成的作品,行文中运用了方言、俗语、谚语、歇后语等,生动表现了方俗语词之通俗凝练之美,加强了文本的可读性与民间文化的传播,体现作者用词用字地方化、民俗化的审美追求,深刻披露了民族的劣根性与人性至暗时刻的丑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