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国外废电器回收体系1.1 美国1976年颁布的《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案》(The 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是美国废物管理的基础性法律。美国国家环保局(EPA)认为不同的产品适用不同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联邦政府更倾向于利用市场的力量实施生产者责任制,并支持各州政府探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各种管理途径。由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立法进程受到基金模式分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