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质[2020]12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质检机构: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0]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