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7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1)针对产品的分装或再包装的情形,可以变更的原有的标示事项中增加容器、包装材质。(2)删除茶类的其他标示事项中水果茶产品的产品名称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