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霍耐特而言,型构一种正义理论需要解决正义的道德基础以及方法论问题。他主要通过三项理论探索完成了这一工作:首先,对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进行揭示,阐释了蔑视以及由此带来的消极情感反应如何导致反抗的行动,进而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其次,正面阐发了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即通过法权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与价值共同体必备的道德关怀来满足"美好生活"的伦理目标,由此充分阐明了"承认"所应具有的道德意涵和维度,这构成了其多元正义构想的道德基础;最后,对资本主义社会"悖论"病态与"物化"现象这些非正义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它们都是已经出现的承认需要与实际的承认效果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了个体自我实现的困境。对社会非正义进行病理诊断,进而提出合理的治疗方案,这构成了霍耐特分析正义问题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