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长期以来都实行的是"同股同权"(也称"一股一权")的股权结构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治理水平的提升,我国也开始推出双重股权结构模式。小米集团是港交所发布新规后首家采用双重股权结构模式在港交所上市的企业。分析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原因、实施后对创始人控制权的保护、以及实施后对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的影响,并提出从法律层面加以保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提升创始人自身能力几项建议,以克服双重股权结构带来的其弊端和风险,进一步推进双重股权结构模式的发展。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