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中后期由于经济发展,吴中地区成为书画交易的一个代表性区域,书画交易在这一时期经商业社会的风气熏陶已经比较普遍。书画作品已经成为了文化消费的商品和一种变相的商业资产。由于书画作品交易的商业性,不仅专门的书画交易商从事书画买卖交易,文人和商人收藏家也介入了书画转手交易之中。书画艺术成为商品进入了流通市场,由于书画转手交易所带来的利益比较可观,随着书画作品需求量的增加和对名家作品的追慕,添款、改题识等伪诈行为也开始增多,这是区别于其他消费商品的特殊之处。
-
单位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