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简介】申请人王某于2000年6月到被申请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船员工作,2001年4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岗期间,某集团有限公司将王某安排在自有船舶工作或外派至其他公司所属船舶工作。未上船期间,某集团有限公司未为王某发放工资。到其他公司所属船舶工作期间,王某的工资由船舶所属公司发放,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