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从三方面来讨论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阐释引起的问题。第一,阐释。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五种真,即技艺、科学、明智、理智与智慧,海德格尔将之归纳为明智与智慧两种美德。第二,转化。海德格尔一方面将沉思、制作、实践三种思虑活动转化为现成在手、上手、此在三种存在方式;另一方面将实践的明智中的知识和抉择转化为本真存在中的良知和决断。第三,背离。海德格尔在三种存在方式的高低排序和将目的论转化为向死存在上,明显与其阐释对象背离;这是因为海德格尔认定的存在先于本质和向来我属性,以及可能性高于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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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