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发[2018]13号2018年2月23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秦岭办、市旅发委制定的《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市秦岭办市旅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