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缺乏专门国际规则体系进行有效规制的情况下,单边制裁越来越被个别国家所频繁使用。概念界定的模糊性和法律定性的复杂性导致了对其不法性认定的困难。实践中,单边制裁的发起往往基于一国国内法,与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背道而驰。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来看,某些明显具有单边性质的制裁在法律性质上可能被辩解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多边制裁决议。从条约法来看,对国际条约相关例外条款的不当解释和适用可能为非法单边制裁的实施提供借口。从习惯国际法来看,超出反措施制度范围的单边制裁,尤其是受害国以外国家反措施的合法化则可能导致单边制裁的滥用。我国应加快完善反制裁法律体系以有效应对单边制裁所带来的威胁和损害,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