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普遍认为,我国陪审员制度存在着"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使陪审员制度的功能目标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必须在深化改革中予以解决。笔者认为,在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进程中,应当始终围绕司法社会化、司法民主化、司法正义化这三个基本理念进行深度思考与精细谋划我国陪审员制度是应"人民司法"的政治法哲学需求而产生,在吸收其他国家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职权主义的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