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建保[2020]1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我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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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