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可以怨"是中国古代文论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在历代文人的创作中多有体现,但以往学者少有讨论黄宗羲、龚自珍对"诗可以怨"思想的继承发展,也没有将二人相关文学主张进行对比研究。笔者发现,黄宗羲、龚自珍不仅对这一思想也有所表述,并结合各自所处时代特点,在继承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理解阐述上产生了明显差异。据笔者分析,黄、龚二人关于"诗可以怨"的相同处表现为:一,创作中饱含怨情的原因相近,都因遭逢世变而心生怨愤;二,指代怨情的部分措辞相同,都以"阴气阳气"形容相关诗文。而他们的相异之处是对"阴气阳气"的界定不同;抒发怨情的对象和作用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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