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诞生是师法欧、美、日的结果。评判清末民初高等学堂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克服实质上与形式上的形而上学主义,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历史主义标准,即应立足本国历史,综合国内高等教育规章条例的实际内容及同期国外高等教育的一般情况。商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交大曾用名)是清末高等教育的主要构成部分,是清末民初分科大学的雏形。交大早期设置的铁路专科是分科大学的重要形式,符合大学本科的形式与实质规定,当为交大本科创办的真正肇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