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安本科院校都将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其中对教师的考评是评估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考评体系,对正确引导教师思想和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顺利通过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提升院校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教师考评工作中,要依据评估目的确立教师考评原则,围绕建设指标设置教师考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教师考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