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法益既包括诸种具体人格权,也包括其他一般人格利益。基本权利原则上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但是,为确保公法与私法之间的动线流畅以及宪法对法律体系的整体统合,有必要在侵权责任法中预设联结宪法与侵权责任法的管道,以维持基本权利对侵权民事责任的必要的效力涵摄。基本权利影响侵权民事责任的管道主要包括两种,即纯粹经济损失和一般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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