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董某为其所有的自卸营业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一份,约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为27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董某雇佣的驾驶员杜某驾驶该投保车辆在某地下坡时发生侧翻,致车辆受损。受董某委托,某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损失价格为人民币144,895元,董某为此支付鉴定费3600元,救援费5000元,车辆维修费145,500元。董某就此事故造成的损失向某保险公司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