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2023年8月8日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